樂政任〔2024〕3號南樂縣人民政府關于李康等7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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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政任〔2024〕3號
南樂縣人民政府
關于李康等7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,興樂辦事處籌備組、開元辦事處籌備組,縣政府各部門:
縣政府決定:
李康同志任縣工信局副局長;
魏志斌同志任縣水利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侯韓磊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楊建敏同志任縣司法局副局長;
李志剛同志任縣公安局副局長;
免去袁曉東同志的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郭偉欽同志的縣信訪局副局長職務。
2024年9月2日